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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1月5日 星期六

[新聞] 500坪以上國有地 專案核准才能標售


500坪以上國有地 專案核准才能標售
2011/11/04
立院初審通過 專案報政院核准才能例外【經濟日報/記者黃啟菱、陳乃綾/台北報導】

財政部長李述德。圖/經濟日報提供
立法院財委會昨(3)日初審通過國有財產法第53條修正案,未來500坪以上的國有非公用不動產,除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外,以不標售為原則,但面積未達500坪者,仍得辦理標售。
外界原解讀,近兩年來台北市國有地全面停標的情況,將可解套。不過,財政部長李述德仍強調,大台北地區國有地全面禁止標售的作法,將不會改變。李述德指出,這次修法規定500坪以上以不標售為原則,500坪以下土地則是「得以標售」,表示財政部可因應社經環境的發展,因地制宜,採行必要措施,以加速土地開發利用,增進土地使用效益。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不過,過去台北市、新北市的國有地,無論面積大小,早已全面禁止標售。李述德說,未來修法完成後,行政命令仍然有效,目前大台北禁售的作法不會改變,因為行政部門仍有行政裁量的空間。
立委賴士葆等26人日前提出國產法修正草案,要求政府不再繼續標售國有地。賴士葆昨日指出,自民國93年至98年間,台北市的國有地共賣出199筆,其中75筆並無開發行動、甚至被轉手數次。近兩年雖然政府暫緩標售500坪以上大面積國有地、台北市全面停標,但民國99年至今年9月,全台出售的國有地有8,999筆,共169.51公頃、300億元。
李述德說,他認同不應再賣大面積國有地,目前國產局也的確這樣做了,只是進一步法律化;但也強調,很多人誤以為國有地標售帶動地價,但其實目前國有地標售每年不到千筆,占總土地交易量還不到1%。李述德說,未來此法案如何符合社會期待又簡化行政程序,值得討論;現階段對國有地的開發是因地制宜,大面積土地由政府主導,可設定地上權、都市更新、結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、與民間合作開發等。
※延伸閱讀》
500坪以下國有地解禁 大台北除外
國有地解禁/學者肯定「公益用優先」


全文網址:udn房市情報 - 房市新訊 - 政策焦點 - 500坪以上國有地 專案核准才能標售http://money.udn.com/hous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50110#ixzz1ctoSutd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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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] 500坪以下國有地解禁 大台北除外


500坪以下國有地解禁 大台北除外
2011/11/04
立院初審通過 與吳揆日前指示「相沖」
國產局緊急重申 大台北地區仍維持禁標令
【聯合報/記者薛翔之、許玉君、陳洛薇/台北報導】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上午初審通過國有財產法修正案,明訂面積超過五百坪的國有地原則上不辦理標售,五百坪以下的國有地「得」辦理標售。外界質疑修法後將恢復大台北地區的國有地標售,但財政部長李述德說,大台北地區的國有地,不論面積大小,還是不會恢復標售。
提案修法的立委賴士葆昨天說,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統計顯示,從二○○四年到二○○九年,光是台北市都會區的國有非公用土地,就出售了一百九十九件,其中有七十五件沒有開發,甚至多次轉手,顯示國有地長期遭買家囤積、炒地獲利,因此提案修法禁止國產局標售國有地。
賴士葆原先提案,除了專案報經行政院核准標售的國有地,其餘國有地統統以不標售為原則。不過,法案經過協商後出現大逆轉,最後初審通過財政部提出的修法版本,修法條文新增五百坪的門檻;也就是說,面積未達五百坪的國有地「得」辦理標售,面積若超過五百坪,未經行政院專案核准不可標售。
然而,行政院長吳敦義先前要求國產局全面禁標大台北地區的國有地,修法案等於讓五百坪以下的大台北地區國有地解除禁標令,形同給吳揆一巴掌,因此引發討論。為此國產局在昨天傍晚緊急發布新聞稿,重申「大台北地區五百坪以下國有土地標售仍須依行政院政策辦理」,也就是說,大台北地區的禁標令還是會維持,不受修法案影響。
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也表示,立法院初審通過國有財產法五十三條修正案,確定五百坪以上國有土地不標售原則,與目前已在做的政策方向相同。
李述德指出,全台各地的社經環境不同,國有地不能完全不賣;有些中南部或東部的土地,面積再大,也不見得有人要買。所以,財政部會考量整體情勢,因時因地制宜,來活化國家資產、增加國有地開發利益。
※延伸閱讀》
500坪以上國有地 專案核准才能標售
國有地解禁/學者肯定「公益用優先」


全文網址:udn房市情報 - 房市新訊 - 政策焦點 - 500坪以下國有地解禁 大台北除外http://money.udn.com/hous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50105#ixzz1cto6c85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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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10月29日 星期六

[新聞] 國有地擬全面禁售 財部認同


國有地擬全面禁售 財部認同
政府標售國有地常引發爭議,為避免建商買國有地養地炒房,立委提案修訂「國有財產法」,要求全台國有土地統統不准賣,除非事先經過行政院專案核准,否則以「不標售」為原則。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財政部長李述德昨(27)日表示,政府處理國產非常謹慎,97年起就不再賣500坪以上大面積土地。他贊同立委修法,但表示未來國有地標售的事前程序會較複雜。
財政委員會召委、提案立委賴士葆昨天表示,以往國有地標售,許多財團買下後都不開發,養地轉手,間接炒升地價。標售國有地「弊大於利」,應該以出租、設定地上權、參與都更等多元方式開發土地。
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下周四(3日)將討論「國有財產法」修正案,若順利修法通過,政府未來處置非公用財產土地,須事先經行政院專案核准。
國有財產法第53條,政府可標售沒有特定用途的非公用房屋、土地。立委要求修法,未來達到「最低開發利用面積」的土地,都以不標售為原則,其他則要經專案報行政院核准才能標售。
國有財產局官員則指出,硬性在條文中規定以不標售為原則,會失去政策彈性,如果每件土地都要報院核准才能標售,會使行政缺乏效率。
中南部房地市場較不如北部熱絡,國有地以標售方式處理,會比地上權有效益。
至於「最低開發利用面積」標準,官員指出,希望能以500坪作為最低開發利用的基準。也就是說,500坪以下土地標售,就不須再專案報院審核。
立委同時提案修正國產法第33條,賦予國產局主動收回閒置公用財產的權力。賴士葆指出,許多公用不動產已不再公用,但地方政府等財產管理機關,卻沒有主動向國產局變更為非公用財產,導致國產局無法掌握實際使用情況,造成許多國有不動產閒置荒廢。
考量變更非公用財產的過程非常繁複,因此立委提案修法,讓國有財產局可自行辦理變更手續,以利後續統籌調度,有效利用國有土地。
【2011/10/28 經濟日報】


全文網址: 國有地擬全面禁售 財部認同 | 稅務法務 | 財經產業 | 聯合新聞網 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FIN10/6680152.shtml#ixzz1cA7JE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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